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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,很多公司在收到员工劳动仲裁的通知后,并不知道应当如何应对,由此可能出现应对不当影响后续程序,甚至导致败诉的问题。对此,我们总结了公司收到劳动仲裁通知后的正确应对步骤。
第一步,确定是仲裁程序还是调解程序
员工申请仲裁时,有可能申请了仲裁前调解。因此,公司方在接到仲裁委的电话/书面通知时,应当首先确定是正式的仲裁程序还是仲裁前调解程序。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就发现很多公司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差别,甚至有的公司在仲裁开庭时还以为是在进行调解。
第二步,确定代表公司应诉的人员
公司方一般需要通过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参与仲裁庭审。因此,公司需根据案件的情况评估代表公司方应诉的人员,是由公司的人事/法务出庭应诉,还是委托律师出庭应诉。有些公司会在开庭前几天才决定委托律师,这对律师开展工作是不利的,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收到仲裁通知之后尽快决定应诉的人员。
第三步,根据员工方的仲裁请求,确定答辩的思路
很多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后,会将所有与员工相关的证据均提交仲裁,这是错误的。首先应当是根据员工的请求事项确认答辩思路,以及相对应的思路下由哪一方承担证明责任。一般而言,公司只需要就承担证明责任的事项进行举证即可。
第四步,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
大部分没有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公司,往往会在开庭时提交所有证据,这也是错误的,不仅违反了仲裁的办案规则,也会导致员工方未提前核实证据,无法在庭审中进行质证。因此,公司方应当在仲裁规定的举证期限内进行举证,如因客观情况搜集证据确有困难,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举证
第五步,庭前进行充分的准备,确定是否与员工进行调解。庭审中需带好证据原件
在开庭前3至5日,我们建议公司方对庭审过程进行模拟,并考虑仲裁庭审中的细节和仲裁可能提出的问题,并检查庭审中需使用的证据原件是否都已准备好。庭审时应当携带书面证据的原件,电子证据未进行公证的需要带好证据载体进行演示。另外,正式的仲裁程序也会询问双方调解意向,因此公司可在庭前对是否调解进行讨论,如可调解的,可确定调解方案和底线。
